【讨论】在领域对象里,是否应该存在Setter和Getter?
经过上篇【讨论】“转账功能”引发的“谜团”的讨论,获益良多,首先先感谢各位博友的看法,真是醍醐灌顶,在细品评论的同时,我觉得很有必要结合自身对各位博友评论的理解总结出一些什么来反馈一下,所以特此开多一篇文章来,集思广益。
和上篇做法差不多,通过不同做法对比来展开讨论,要注意的是本篇的伪代码完全和上篇没有承接关系,内容上也没有绝对的联系。
http://www.cyqdata.cn/cnblogs/article-detail-40732